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什么时候发放
(1)税务师合格证领取时间:
根据《2016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获悉,全科税务师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协申请领取资格证书,但官方暂未公布任何消息。
(2)审核资料:
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地地方税协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时,审核人员如对考生信息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2寸证件照、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3)税务师合格证管理:
税务师合格证在全国范围有效,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是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延续,证书效用不变,考试成绩有序衔接。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的规定,“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属于中级职称,不用换发新证。
税务师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号,统一管理号终身不变。资格证书发生毁损或者遗失的,可以通过所在地地方税协向中税协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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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