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人教处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一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3年6月13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6月27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市区:2013年7月4日至5日。五个县级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公布。
(二)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可以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即可,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往年准考证的必须按照新考生提交上述材料。不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视作自动放弃。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七)9月2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市区考生可于2013年10月8日至11日,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各县级市考生可于相同时间,至各县级市资格审核点领取发票。
七、教材发行与培训事宜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网上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3年6月27日15: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附件:
1.上传照片要求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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