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财政局: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通知
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2017﹞12号
根据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按照《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精神,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合格证发放及评审相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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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