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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26日起


甘肃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26日起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4〕6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4号)精神,现将我省报名工作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备案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2014年6月14日—15日

6月14日

上午 9:00 — 11:30 税法(一)

下午 13:00 — 15:30 税法(二)

16:30 — 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5日

上午 9:00 — 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14:00 — 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全科目(考5科)报考条件: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申请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科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26日至3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凡参加2012或2013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为报考者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34×45毫米)。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在报名期限内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照片审核不能通过。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4年2月28日至3月14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费(领取发票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之内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4年6月8日—6月11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须在报名时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报名,个别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可进行咨询(电话0931-8820369、8836051 )。

(二)以前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其他资格考试违纪而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2科(即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考试费每科50元。

(五)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务必按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有关要求做答。

(七)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报考时出具)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北路122—132号(陆都花园七号楼)

联系电话:0931-8820369 8836051

传 真:0931-841681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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