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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11月5日 上午: 0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

  
  
  下午: 14:00 - 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1。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名工作:

  1、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9月2日。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1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2、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收回资格证书。不得以他人身份、他人的照片进行报名, 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 , 需承担全部责任。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200、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4、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1年10月31日—11月4日期间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5、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教材及征订:

  2011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在2009年版基础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和修订。 首批征订教材时间:考生可在2011年7月1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预定教材,之后考生如需征订教材,请考生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进行网上订书及交费。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9:2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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