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报名 >

扬州市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审计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初、中级资格考试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二、组织分工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审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审计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事部门会同当地审计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报名地点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考试时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各考点也将为考生准备草稿纸,供考生索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收费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5―20日,报名地点: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子江中路746号一楼大厅)。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到报名点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和“审计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

  (三)报考者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部分报考中、高级资格者适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张(分别粘贴在申报表与报名卡的指定位置)。

  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在申报表的“报名点资格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印章。同时,编制报考人员报名号,填写或填涂在申报表与报名卡指定位置,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初级、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审计局人教处,电话:87365022。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7866332

  扬州市审计局人教处                             87365022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87954160、87865751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5:26【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