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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程序


    (一)调入程序:会计人员持会计档案资料,如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信息磁盘、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如无会计信息磁盘或磁盘损坏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
    (二)调出程序: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新的3.5英寸磁盘(用于接收信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接收单位开具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原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9:1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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